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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1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12-09  点击:[]

各学院、系、部、各直属附属医院:

2021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照要求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填报。详情参阅科技厅网站(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829031.html)。

本次为限额申报,申报指标如下:

面上攻关类项目

人口健康专项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A类:30万元/

B类:10万元/

3项(不少于1项是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

3项(不少于1项是安徽省呼吸系统疾病(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疾病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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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2021年组织申报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四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个专项。

(二)支持强度。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其中面上攻关类、国际科技合作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A30万元/项、B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1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职工的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二)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有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主持人不得申报;企业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一般不再安排申报。

(三)符合多个类别或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四)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五)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六)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111日至20231231日。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

(七)医学伦理要求。

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需填写“蚌埠医学院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需填写“蚌埠医学院动物实验伦理申请表”。

(八)项目主持人信用情况做出承诺。请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进行查询,项目主持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予申报。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安徽省呼吸系统疾病(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疾病领域申报方向。

  1. 疫苗与其他新型免疫治疗在肺癌治疗中的转化应用。

  2.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耐药与免疫耐药的干预策略。

  3. 肺癌局部治疗与免疫治疗的协同作用。

    四、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必须以所在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请于1217日之前将部门推荐函、部门申报汇总表及申请人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或签字后送科研处;申请书电子版以“姓名-申报类型”命名后转成PDF格式,连同部门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bykyc2012@163.com。提交电子版格式不正确或未用“姓名-申报类型”命名的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再进行系统填写。

五、联系人:

王其一  0552-3175066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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