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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5-04  点击:[]

各学院、系、部、各直属附属医院:

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照要求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填报。详见科技厅网站(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031.html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1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其他条件和要求

5.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8.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9.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0.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1.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鼓励联合沪苏浙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协同攻关。

3.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材料提交与报送

项目伦理申请材料必须以所在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请于510日之前将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或签字后送科研处个人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以姓名-申报类型命名(WORD格式)、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bykyc2012@163.com(不接受QQ,微信等在线报送)。提交电子版格式不正确或未按要求命名的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

网上系统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523日下午17:30524日前报送“申报汇总表”至科研处A220逾期不予推荐

四、联系人

王秋丽   0552-31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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