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改进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学校制定了《蚌埠医学院教师年度科研工作绩效计分办法(试行)》(院字〔2022〕108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科研工作绩效计分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
成果申报人仔细阅读《蚌埠医学院教师年度科研工作绩效计分办法(试行)》(院字〔2022〕108号)文件,包括记分范围、记分细则、申报程序及附则等相关内容,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成果登记表”(见附件)。成果申报人应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将成果登记表及附件材料交所在部门汇总;所在部门对申报成果的数据准确性进行审核,报送科研处进行终审。
(二)申报时间
科研处于2023年6月7日开始对相关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6月14日审核工作结束。请在6月6日前将本部门的成果登记表(EXCEL版)发送至bykyc2012@163.com;并携带纸质版(含附件材料)于6月14日之前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盖章版成果登记表(PDF版)。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秋丽 邵倩倩 3173208
科 研 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