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3年各级各类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工作,现对2023年以来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开展伦理审查,包括“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和“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2类。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次仅对2023年以来各级各类涉及伦理方面的立项项目且未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进行审查,包括2023年以来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蚌埠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项目(请注明项目来源),不在该范围的项目不予受理;
2. 不涉及伦理方面的立项项目无需填写。
3. 请项目负责人视项目研究内容认真填写“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和“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并亲笔签名。请所在部门认真对申请项目撰写格式做好初审工作,对未按照示例进行撰写的申请,不予报送(示例详见汇总表)。审查合格的项目按要求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对项目进行终审,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批。如不符合撰写要求的,将不予进一步审查。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4. 所在部门提交材料如下: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签名)、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签名后扫描成PDF版),审批件及汇总表(excel版),以“部门+人体伦理审查/动物伦理审查”命名发至相应邮箱。
人体伦理材料发送至bykyc2012@163.com,联系人:王秋丽,办公地点:办公楼A220。动物伦理材料发送至xqmei@bbmc.edu.cn,联系人:梅小强,办公地点:科研大楼9楼西实验动物中心
5. 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
6. 本次伦理审查仅对2023年各级各类已立项项目,审查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发放单位盖章的伦理审批件。本次审查结束后将不再对2023年各级各类已立项项目进行补审,请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请。
科 研 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