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和学校“关于印发《蚌埠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20〕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评审,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及2020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合计99项(其中人文社科类15项,自然科学类84项)通过结题验收;70项延期(其中人文社科类13项,自然科学类57项),延期至2024年12月;中止项目3项。冻结中止项目经费,其项目不得作为评定职称或评定其他的依据,并收回项目相关的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3年内(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非限额申报除外)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 研 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