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和学校“关于印发《蚌埠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20〕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评审,申请延期验收的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合计14项(其中人文社科类9项,自然科学类5项)通过结题验收,中止项目3项。冻结中止项目经费,其项目不得作为评定职称或评定其他的依据,并收回项目相关的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3年内(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非限额申报除外)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2024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 研 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