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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点击:[]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蚌埠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081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蚌埠医学院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项目的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自然科学重大科技项目孵育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技项目孵育计划,申请延期验收的自然科学面上项目攀登计划及重点项目。

二、结题原则

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承担部门负责,学校科研处督查。

三、结题办法

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本部门以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本部门承担的相关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并于2024719日前将结题验收结果(文形式:应包含验收过程、验收专家名单、公示情况、结题结果等)结题验收汇总表延期申请表及中止申请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科研处。结题报告PDF成果姓名+项目类型命名后,连同结题验收汇总表EXCEL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bykyc2012@163.com,学校科研处将以文件形式向全校通报结题验收结果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3.校级科研项目中止申请表;

4.结题验收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



                 科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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