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央有关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的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1.2022年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学校科技计划项目;
2.2022年之前立项且仍在研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学校科技计划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对照项目申请书及计划任务书,对项目所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科研记录、经费支出记录和录入学校科研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检查评估时间
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
四、检查评估组织实施
由各学院(系部)和附属医院(含非直属医院)负责对本部门承担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工作。
请各系部、学院和附属医院(含非直属医院)将检查评估方案、评估专家名单及检查评估工作总结纸质盖章版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A220室,PDF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bykyc2012@163.com。
附件:1.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评估评分表;
2.科研项目检查评估汇报提纲;
3.PPT演示模板。
科 研 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