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破除论文“SCI至上”,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高校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
一、准确理解SCI论文及相关指标。SCI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科技文献索引系统,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
二、深刻认识论文“SCI至上”的影响。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科技创新出现了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
(1)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2)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
(3)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四、完善学术同行评价。组织实施部门要完善规则,引导学者遵守学术操守,遵守利益相关方专家回避原则,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
五、规范各类评价活动。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
六、改进学科和学校评估。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审慎选用量化指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评价结果减少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七、优化职称(职务)评聘办法。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学校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八、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倾向。学校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要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避免功利导向。
九、科学设置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十、树立正确政策导向。不发布SCI论文相关指标、ESI指标的排行,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
科研处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