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蚌埠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17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伦理管理,规范科研活动,保障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与伦理性,依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伦理审查管理规定,现决定对2026年已立项未完成伦理审查的项目开展集中伦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仅对2026年以来各级各类涉及伦理方面的立项项目且未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进行审查,包括2026年立项的蚌埠医科大学揭榜挂帅科研项目及其他类别项目等(请正确注明项目来源),项目实施及立项单位不在我校的伦理申请不予受理;

二、不涉及伦理审查的立项项目无需填写。归属于其他部门(如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管理的项目,由所在管理部门汇总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认真填写"伦理审查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对申请项目撰写格式做好初审工作,对未按照示例进行撰写的申请,不予报送(示例详见汇总表);审查合格的项目按要求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对项目进行终审,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批。如不符合撰写要求的,将不予进一步审查;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四、所在部门提交材料如下:

1.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纸质版材料:涉及人体的伦理审查申请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电子版材料:蚌埠医科大学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个人签字、加盖部门签章后扫描成PDF版),汇总表(excel版),以"部门+人体伦理审查"命名发至邮箱bykyc2012@163.com

联系人:刘涛   办公地点:办公楼A220

2.涉及动物实验的伦理审查

目前已在系统常态化开展,相关事宜请联系动物中心梅小强老师,联系电话:17367078545

五、截止时间:2026629日。

六、请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请。


科研处

202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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