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的要求,要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学校积极组织专家进行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本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含自然科学类/哲学社科类)设置类别: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重大/重点项目四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限额申报,详见项目指南。
2.重大/重点项目:校本部申报项目由校科研处组织评审;附属医院项目由所在部门组织项目评审,推荐至学校。
3.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等3类项目均需报送至校科研处,统一组织评审。
4.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项目申请人依据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附件2),认真填报申请书及汇总表,各单位统一推荐至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校本部接收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4日,附属医院最终推荐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必须是PDF文档,文件名以项目类别+申报人的姓名命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及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PDF版)。纸质材料统一上报至科研处A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5.限项要求
1)同一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限3项。
2)申请人主持(包括已结题项目)省教育厅重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申请人目前主持在研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在研项目范围,结题时原则上不予延期。
4)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已立项项目重复。
联系方式:王秋丽 0552-3173208 邮箱:bykyc2012@163.com
科 研 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