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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0-02-26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系),各附属医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开学工作指南(一)(二)”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健康安全,努力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科研工作安全规范、科学有序开展,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在部门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时掌握本部门所属科研实验室人员进出、水电安全情况等。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实验室安全每一寸地方有人管理,每一件事情有人负责,责任到岗、到人,不留死角。

科研中心要进一步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每日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值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早、中、晚定期巡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科研中心和部门负责人并妥善给予应急处置。

二、严控外出科研交流、学习等活动

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人数众多的集体活动,如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严控师生员工到境外、其他省市参加交流、学习活动。暂停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如确实需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需填报“蚌埠医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批,科研处审核、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

三、严格科研相关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未解除之前,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活动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四、严格执行科研中心大楼实验室进出报备制度。

科研中心大楼内各实验室等公共场所,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一律关闭。确实需要进入科研中心大楼的师生,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个人信息、拟进出实验室时间及相关事由等由其所在实验室统一报科研中心备案,服从科研中心统一管理。妥善执行人流量限制、错时使用等措施,防止人员过于集中。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科研工作者和研究生要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留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五、充分发挥学校科研优势。

学校及两所附属医院是疫情防治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在医学、公共卫生、药学等各方面的优势科研力量,建立协同攻关、跨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的相关研究。承担相关攻关任务的部门要提供条件,优先保障攻关任务实施,要及时做好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宣传,供相关项目、攻关团队等共享使用。

 

 

附件:蚌埠医学院疫情期间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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